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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场路南侧黎明东村地块调整 局部地块改建公园
浏览:1493 | 更新:2015-11-05 15:51:06


        位于田家庵区林场路南侧、规划党家塘路东侧、规划洞建路两侧,在舜耕山风景区维护控制范围内的黎明东村规划地块,现于淮南规划局网站进行地块调整公示。该地块总规划用地12.75公顷,将原有住宅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,淮南洞山地区将再建高绿化大型生态社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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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林场路南侧(黎明东侧)地块现行控规


        现行控规为:《林场路南侧(黎明东侧)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》于2011年编制完成,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,2011年9月16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,正式实施。


        拟调整地块位于:林场路以南,洞建路两侧居住地块。拟调整地块面积:14.78公顷;控规街区编号:G10-01、G10-0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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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根据《林场路南侧(黎明东侧)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》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(G10-01地块)容积率不大于2.2建筑密度不大于20%绿地率不小于38%建筑限高100米。配建幼儿园、物业管理用房、社区组织用房、公厕、垃圾收集点、燃气调压站等公建配套设置。


        林场路南侧(黎明东侧)地块指标调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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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调整前G10-01、G10-03、G10-04地块容积率不高于2.2,建筑密度不高于20%,绿地率不小于38%。


        调整后,结合现状G10-01、G10-03地块综合开发,用于居住区建设,综合控制指标为容积率不高于1.5,建筑密度不高于25%,绿地率不低于38%。


        调整后G10-01、G10-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不变,G10-04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。G10-01地块容积率不高于1.3,建筑密度不高于25%,绿地率不低于38%。G10-03地理容积率不高于2.8,建筑密度不高于25%,绿地率不低于38%,G10-04地理绿地率不低于90%。